2022-03-02 16:08:52 浏览数:0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促进教风、学风建设,保证教学秩序稳定,切实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我院学生请假制度,根据《欧洲杯买球app官网下载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请假范围
凡因事、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入学、不能参加课堂考勤、早操、政治学习及学校、学院其他集体活动的学生,必须事先请假。
二、请假类别
(1)病假:学生因病不能参加我院各项考勤的,必须持医院证明请假。若因疾病不能及时开病假证明,必须在当天到校医院补办证明后到学院教学办公室及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
(2)事假:学生因直系亲属重病、亡故或其他特殊情况,必须本人离校前往处理,不能参加我院各项考勤者,可请事假。
三、请假管理
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学生教学活动的请假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学生其他方面的请假管理。
四、批假权限
请假时间3天以内,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老师及教学秘书审批;请假时间4到7天,由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及教学副院长审批;超过7天需经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及教学副院长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
五、请假程序
1.请假:凡因病、事需要请假者,需持相关证明及书面申请由班长、团支书签字后班主任初审并签字,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老师批准后领取请假条,填写清楚请假事由、起止时间,如需请课假则持请假条到学院教学办公室换取课假条。按批准权限批准后,报学院备查。
2.销假:凡假满后要及时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
3.续假:假期满后,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续假时,需及时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及学院教学办公室报告,并及时履行续假手续,其程序与请假相同。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违反本办法者,依据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办法由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17年3月8日